8月29日,定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告当场给付拖欠的砖款,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2023年11月,被告李某向原告杨某订购了 72800 块砖,每块单价为0.42 元,共计30576元。原告杨某依约将砖送至指定地点后,李某未予给付砖款。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让原告将砖拉回自行处理,原告杨某将其中的 32200 块砖予以拉回,其他砖因已被损坏而未能拉回。无奈之下,原告杨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剩余砖款 17788 元。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从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高效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便上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砖系为他人购买,应由实际买方付款,而原告表明自己给被告送去的砖,理应向被告索要砖款。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入情入理讲解情与法,引导彼此换位思考,擦亮诚实守信的招牌,理解各自难处、互谅互让。最终,原告做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给付原告砖款15000元,并当场予以履行。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定兴法院上门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减少了诉讼成本,又传递了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