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邯郸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对口)培训会顺利结束。此次业务培训会由中院民一庭筹办,为期三天,分别在东部片区(魏县法院承办)、西部片区(武安市法院承办)、市内片区(市中院承办)三个区域进行,参加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做到了从事相关审判业务人员全覆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兵参加了市内片区的培训。
培训会对下一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提出要求:一是要丰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以适应不同学习需求,激发干警参与热情;二是培训工作务必紧扣实效,确保每位干警能够学以致用,切实提升审判业务水平;三是要强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畅通对上请示渠道、加强对下指导工作等方式,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
培训会上,市中院民一庭负责人霍金喜、四级高级法官梁国华分别就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授课。培训中,在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解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对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强调了亟需统一裁判标准的类案,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授课后,授课老师还以和参训学员互动交流的方式,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进行了指导。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提高了专业素养,为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