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法院冉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三年之久的劳务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暖心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原告孙某等7人跟随被告李某在某工地工作,工作完成后,被告李某并未向孙某等人支付工资,而是向各原告出具了欠条,载明欠款的具体数额,后孙某等7人多次催要,被告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未给付,拖欠已有三年之久,无奈之下,孙某等7人将被告诉至法院。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该案受理后,办案法官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多次与李某取得联系,一番沟通下来,李某表示其理解各位原告讨要工资的心情,但由于自身经济面临困难,无法将工资一下全部付清。
办案法官详细了解被告情况后,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一方面对被告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告知其农民工生活的不易,以及拒不履行支付劳务报酬义务将承担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原告耐心沟通,促使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法官细致调解,各原告表示理解被告李某的困难,愿意作出让步,被告也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于调解书签订之日当场给付各原告部分工资,承诺剩余工资将于两个月之内全部还清。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以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努力让农民工不再为“薪”事烦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