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邑法院特邀调解员庞海申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申某承包某瓷砖厂原料车间钢结构平台,雇佣原告李某从事焊接工作,工程完工后,尚欠原告工资款1750元。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家中,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原告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追讨工资。
受理案件后,特邀调解员了解到该案为涉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标的额虽不大,案情也相对简单,但牵动着群众的急难愁盼,因此本着“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认真分析研判案情。通过梳理,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事实清楚,如果适用调解的方式,可以更加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
特邀调解员与指导法官、助理联系后,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与原被告耐心沟通。经过初步沟通,了解到双方对提供劳务的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劳务费金额上,被告申某对原告李某主张的欠款数额不认可,不同意调解。
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特邀调解员结合法理、情理、事理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向被告申某释法明理,申某转变了此前拒绝调解的态度,转而主动参与法院组织的对账核实,最终确定了双方都认可的金额,并就此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申某当场将劳务费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既为群众解了“薪”愁,又促进了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
高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三源共治”,以“一件事、一次了”为导向,以“如我在诉”情怀,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力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