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藁城法院积极推进市中院“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机制,将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张家庄人民法庭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之间打架赔偿类案件中,认真对待心智尚未成熟的当事人,积极调解监护人之间的矛盾,引导监护人更好地教育子女,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藁城法院张家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被告王某将张某打伤住院,张某起诉王某及其监护人要求赔偿损失。案件承办人将双方传唤到庭后,对双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面对面地进行心理疏导,希望双方监护人以孩子的未来为出发点,帮助孩子们化解矛盾,不要因为监护人之间斗气将矛盾激化,影响孩子们的成长。经过承办人耐心地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当事人事后表示一定更加关注孩子的培养,引导孩子积极向上,让孩子有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并且对承办人耐心、细致、热情、朴实的调解工作表示了由衷的感谢。藁城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机制,助力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更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