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县人民法院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发出司法建议6份,收到书面回函6份,反馈率100%,且均被建议单位采纳并整改落实。日前,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建议工作优秀文书和优秀法院的通报》,景县法院获评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优秀单位。
该院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警从为服务地方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加强司法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进一步引导干警克服“司法建议是软指标”“司法建议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增强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责任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更好地延伸和发挥审判职能,该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司法建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类型、制作审核与送达、跟踪反馈、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并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为司法建议工作日常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备案。
该院积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调查核实,切实提高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在司法建议发出后,该院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沟通解决;针对未引起重视的相关单位,灵活采取二次发函、回访等方式加强督促,确保司法建议反馈及时。司法建议在送达之后1个月未收到书面回复的,由案件承办人及时回访,了解建议回复和采纳情况,听取被建议对象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