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兴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采取“财产保全+调解模式”,促使“失联”当事人现身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2万元货款给付原告,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2023年,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进行箱包代发合作,合作期间李某通过微信群要货,刘某发货并配图物流单。2023年8月至10月间,李某共拖欠刘某箱包款21740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无果,遂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李某玩起了“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因为担心李某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或者隐匿,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对李某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立即对保全申请及担保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了保全裁定,对被告李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进行了冻结。在账户被冻结后,“失联”的李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表示愿意和原告调解,希望尽快解除保全措施。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表示,目前周转资金紧张,又因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均被冻结,立即给付确有困难,希望先给付一部分款项,剩余款项等解保后再给付。但原告考虑到前期联系被告确有困难,且分期履行存在不履行后续转而执行的可能,要求一次性给付完毕。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在法律框架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和劝导,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给付原告货款2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后李某联系朋友凑齐2万元给付了刘某,承办法官也立即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对于案件得到高效、妥善解决,原被告双方都十分满意,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该纠纷的顺利化解充分发挥了保全制度在案件办理中的“推动力”,运用技术手段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下一步,定兴法院将通过建立保全与调解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利用采取保全措施后易于调解的黄金时间,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