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法院臧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高效与温暖。
案情简介
三原告与三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六人因在同一奶茶店购买奶茶后一原告将一被告电动自行车骑错后归还引起纠纷,三被告将三原告打伤。三原告起诉三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仔细查阅卷宗材料。为避免对孩子未来的学习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决定在几名未成年当事人就读的中学进行调解,并邀请学校领导及就任老师参与调解。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结合案件情况通过聊天、谈心的方式,对打架的学生及家长进行了法治教育,让打架学生认识到自身错误,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站在孩子成长角度理性处理问题。
经过法庭、校方多次耐心沟通,在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不断缩小双方的意见差距,最终,各方就经济赔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三名被告家长当庭将协调的赔偿款履行完毕,双方之间再无纠纷,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清苑区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在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件始终,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不断加强纠纷调解力度,持续创新调解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