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11件,连续两年下降。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介绍,2023年,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对2023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总结和认真梳理分析,立足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了2023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据介绍,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61件(含非诉执行案件等),收案数量基本与2022年持平。其中,诉讼案件共计811件,数量同比减少220件,连续两年下降,行政诉讼数量明显减少。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0件,占受案总量的29.28%,案件主要集中于交通管理领域。
2023年,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取得良好成效。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规定应当出庭或人民法院通知其出庭)应诉做到了应出尽出。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庭前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全市法院支持促进行政机关在诉前、诉中、判后各个环节化解矛盾纠纷,多次与司法局、地方政府开展联合化解,诉中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类案件148件。府院联动的机制更加完善。两级法院邀请司法局、公安局等多个行政机关参加授课培训,组织观摩庭审,助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与应诉。
审查报告对关于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出庭应诉,提出相关建议。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要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提升执法行为;要调整完善应诉方式,进一步加强出庭工作成效;要凝聚法治政府合力,进一步促推争议实质化解;要充分利用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复议纠错功能。同时,审查报告也对行政处罚类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保障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调查结果审查、集体讨论处罚等程序;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并立卷保存;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敢于自我纠错,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
张晓慈表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诉源治理,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将实质化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