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一名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全体业主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以表达真挚的感激。
某业主委员会与A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A物业与供电公司订立《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了供用电人、产权分界点、权利义务等,其中合同期限一项约定,若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即可继续履行。业主委员会与A物业解除合同后,与B物业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供用电事项、变压器管理维护也交由B物业负责。
但原《高压供用电合同》仍有效,供电公司称在A、B物业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无法将合同主体直接变更为B物业,“谁来管理变压器”的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业主委员会多次协商未果,故将供电公司、A物业诉至法院。
在分析案情后,法官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为合同主体变更,但涉及到众多居民的利益,若简单做出判决,则可能衍生更多纠纷。为快速、妥善解决纠纷,法官积极联系双方代表,协商解决方案。调解中,法官一边围绕合同有关法律条文释法说理,一边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经过多次努力,最终A物业与B物业达成主体变更协议,并完成与电力公司的合同主体变更。小区的变压器维护、管理等相关问题终于得以实质化解。
群众诉求无小事,供用电问题更是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遵化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注重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节省司法资源,为民办实事、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