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高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22名纺织厂工人发放了被拖欠工资6万元。企业负责人王某拉住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感谢高邑法院,救活了我们企业。”
高邑县某纺织有限公司是全县的纺织大厂,近年来,企业效益下滑,加之法定代表人身患重病失去经营能力,直至债台高筑,出现拖欠职工工资事件。今年初,3名申请人要求根据生效判决书执行该纺织有限公司,标的额近300万元。法院立案后,作为普通执行案件,依法对该公司名下厂房和设备进行了查封。今年4月,该公司22名职工拿着生效仲裁裁决书,要求立案执行该公司,索要工资共计127703元。
执行干警考虑到,之前案件已对该公司名下所有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若22名工人的欠薪案件直接立案,可能无法获得实质执行;但若不予立案,因涉及人员较多,可能发生群体事件。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对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现状展开调查,了解到该公司虽然欠付外债近300万元,但还未达到破产条件,厂内机械设备不存在落后、损坏等情况,可以正常使用。企业之所以效益不好,更多是经营模式和资金短缺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体状况欠佳所致。鉴于此,执行干警经过反复论证,认为按照正常执行思路,不仅案件无法结案,职工权益也得不到维护,甚至可能将公司推入破产境地。
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为妥善解决职工工资事宜,且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助力企业存活,执行局经研究分析,借鉴之前另一家纺织公司“提租还欠”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批职工工资案件的办理思路,决定再次适用“提租还欠”执行模式解决此案。
执行思路确定后,执行干警首先询问了被执行人意愿,被执行人表示只要能够解决企业债务和欠薪问题,企业将全力配合。随后,执行干警向普通债权申请人和22名职工说明了执行思路,也得到一致支持。通过多方接触与沟通,最终选定由晋州某公司承租该企业场地和设备,租金优先偿还职工工资6万元,剩余部分分期支付,并部分满足普通债权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