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工作,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延伸至矛盾源头,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鲜活司法力量。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筑牢纠纷化解“主阵地”。该院与交警、金融、住建等11个部门和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合作,依托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覆盖16个乡镇的法官工作站,安排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对接辖区内的解纷工作。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深入分析个案、类案成因,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填补社会管理漏洞。今年以来,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9份,反馈率100%,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对涉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建筑整治等方面的矛盾,积极引导涉纠纷机关及早介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数量。
创新基层治理特色品牌,实现调解服务“全覆盖”。在乡镇内,法庭依托村级党组织,设立村级能动法庭工作站,及时组织“村干部、五老、邻居+亲友”开展解纷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苗头。对于仍然不能解决的纠纷,法庭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引导当事人到法庭起诉,将案件及时进行诉前调解,确保“纠纷不失控”。针对当事人较多、形成原因复杂、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庭及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切实做到“重点案件有措施”。认真落实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评价器和评价二维码。一年来,群众满意度达98.78%,两个中心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58件,诉前调解率64.69%,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以调解优先为理念,擦亮司法为民“新名片”。法官及调解员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成立诉源治理指导室,创新“三级过滤、双向推送、一体化解”的“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法院之间的双向推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累计受理速裁案件275件,结案260件,其中调撤208件,调撤率80%,简易案件办理转入“快车道”。截至目前,营商环境速裁调解成功分流率排名全市第二。
强化以普法宣传为引导,营造社会和谐“好氛围”。针对群众对诉讼效率要求高等特点,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发展村干部担任司法联络员和调解员,打造“10分钟司法服务圈”。通过建立日常沟通联络、联动解纷和常态培训机制,促进更多纠纷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以来,法庭共开展了9场巡回审判活动,并深入辖区社区和村居开展了12场法治宣讲和培训活动。通过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和就地普法的方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