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24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2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董仚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河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河北省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草案)》《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邯郸市磁州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省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情况的报告、贯彻实施《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人大系统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关于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若干规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