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和省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9月10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围绕跨两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对联合办案、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和行政违法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座谈会上,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赵炜检察长和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冯建明检察长分别就下一步如何落实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积累经验,逐步丰富细化规则,充分发挥反向衔接机制作用。
通过此次座谈会双方一致认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协作的重要意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跨区域协作案件;二要加强沟通协作,打破渠道壁垒,做到数据共通、资源共享、案件共商,依法有序开展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协作;三要优化协作机制,努力打造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协作的示范性“样板”。
下一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该《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反向衔接机制作用,强化横向沟通联动,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