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内部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绝对安全稳定,有效遏制单位内部各类案件、事故和不安定事端的发生,按照分局党委部署要求,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采取四项具体措施,深入推进内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分局专门制订、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暑期内部单位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治安大队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情况分析会及干部座谈会,组织内保干部及保安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安保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电”安全。分局深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单位,对“三电”单位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与“三电”单位联合开展施工区域“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有效地防范了外力施工损坏“三电”设施的行为发生。社区民警到学校、村庄、居民家中,宣传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安全检查,剔除治安隐患。分局在召开内保工作调度会的基础上,组织各派出所采取公开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涉危涉爆单位、金融单位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及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对各类隐患责令当场整改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
排查不安因素,做好稳控工作。分局加强对单位内部各类闹事苗头和各类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影响单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特别是那些挑头闹事和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分子,落实了监控措施。及时疏导、化解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因生产造成空气污染,引起附近居民围堵该公司大门事件,防止了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