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 高歌 庞冉)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依法将一名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有效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并迫于刑罚的威慑力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坚决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避免生效裁判沦为一纸空文,又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在杨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赵兴博、刘鸣、赵一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全面查控了被执行人刘某某、杨某某名下财产,并依法冻结,但二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财产。执行干警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均以没钱为由或者拒接电话来抗拒执行。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考虑到本案被执行人户籍均属外地,干警们立即前往山东等地进行线下调查走访,全面查询财产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经过调查发现,虽然在前期线上查控时,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一直保持在基本为0的状态,但是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其他法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且该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但还款对象并不是杨某某本人。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执行干警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可能存在隐藏、转移财产从而规避执行的情况。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全面调查研究,最终发现了杨某某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相关证据。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干警将相关案件材料向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移送,公安机关接收材料后高度重视并迅速将网上追逃的杨某某抓捕归案。杨某某及亲属终于认识到法律非同儿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是随便可以“赖掉”的,其家属在高压态势下主动履行323.1808万元,该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持续发力,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强化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