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秘书长胡大鹏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国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专项监督行动的报告,市政府和市人大三领域联动监督工作相关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财税、审计、发改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提升治理效能,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稳健。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领域工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取得明显效果,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法治沧州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会议还对市政府关于港口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