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进行《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调研座谈活动。14日,调研组先后深入桥东区中横街社区可回收物便民服务中心,实地了解可回收物收集处理运行过程;深入张北县,实地调研张家口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运行情况。同两个县区的法律专家、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城管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充分听取了各个层面关于《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15日,组织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区管理者、垃圾分类处理运营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市级层面《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建议。
王小军指出,《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实现住建部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争先进位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他要求,一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切实把不用层面、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征求到位。二是要切实把握好《条例(草案)》与现行法律的有效衔接,做到既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上位法和同位法,又立足张家口的实际,提出张家口的解决办法。三是要坚持“小切口、真管用”,注重可操作性,体现我市特色,让老百姓看到有人管、知道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