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甫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3+2”联动监督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导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承德县、双桥区和双滦区3个县区,围绕《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地察看了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情况,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在对市政府贯彻落实《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理顺共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要加强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监督指导,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带领下,实现自我管理;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检查组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不断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执行较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把绿色建筑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不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绿色建筑发展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绿色建筑发展之中,营造全社会崇尚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