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田间地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了,土壤安全了,年底农民有望有个好收成了。几个月前,我们对‘地头’污染进行了合力监督,散落在乡村田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终于被及时清理干净了。”近日,看着田间地头的可喜变化,广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海强欣慰地说。
今年4月初,“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广平县检察院提供线索,称一农田地头和旁边沟渠里有成堆的农药瓶、农药包装袋等不易降解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高分子材料,既不受微生物侵蚀,也不能自行分解,而且残留的农药会渗入土壤、水体,对土壤结构、肥力造成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有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
广平县检察院立即成立调查核实工作组,采取“无人机巡航+实地走访”相结合模式,在7个乡镇中的7个行政村集中排查走访,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固定证据。通过排查发现,县域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及时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未设立完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等问题。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大部分农户法律意识淡薄、环保意识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又对农户缺少监管,致使农户随意丢弃、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为普遍现象。检察官们在实地走访中还了解到,农药经营者没有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也是农户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原因之一。
根据调查结果,该院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与此同时,该院与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召开磋商会,向相关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指出“地头”污染的危害,通过多媒体示证,明确主体责任,厘清相关部门职责,督促依法履职。
该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建立生态巡查机制和多方会商沟通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引导农资业主合规经营,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强监管,杜绝“地头“污染。
接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张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向农药经营者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建立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村参与、农药经营者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对具体问题予以整改。
经过4个月的专项监督,“地头”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原来随处可见的废弃农药包装已难觅踪影。“我们将实时跟踪治理进程,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效果,防止污染反复,做到不打一时之仗、不打反复之仗。”陈海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