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沽源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在立审执各环节贯通落实涉企案件不良后果评估机制,以评估结果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司法程序、司法服务和司法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在立案阶段,认真审查企业材料,全面了解争议焦点,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初步评估,根据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引导其选择先行调解、和解、速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以及督促程序等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审理阶段,重点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估,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法律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坚决杜绝就案办案、机械执法。
在执行阶段,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重点对执行行为的方式、强度可能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估,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在被执行人为企业时,在全面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采取对被保全人利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保全措施。对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般不予查封、冻结,确需查封、冻结的,也应为企业预留资金,以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在司法公开时,重点评估案件信息公开可能对企业的商业信誉、商业机会造成的影响,避免公开行为给诚信经营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在审限管理上,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从严控制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拖瘦”“拖垮”企业。
下一步,沽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宗旨,不断完善涉企案件不良后果评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沽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