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能那么快拿到这二百多万,可是帮我们解决了一件心头的大事啊!”某村民代表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近日,永清法院里澜城法庭收到三圣口乡某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群众送来的两面锦旗,简短的几个字饱含着当事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肯定。
2024年8月,永清法院里澜城法庭依法审理判决了某村委会及村民张某等27人与某运输有限公司、二财产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后,原、被告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二财产保险公司共计应给付赔偿款2377018元。
判决书正式生效后,原告方多次沟通申请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永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考虑该案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为使群众损失早日得到赔偿,姜海峰庭长一方面加大沟通力度多次与二保险公司主管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对如何打款及打款需要哪些材料等进行了确定。最终,沟通原告积极配合递交材料后,二保险公司尽快履行了标的,各项赔偿款及时发放给付到位。“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肯定,就是最好的点赞了!”里澜城法庭庭长姜海峰收到锦旗时说道。
两面锦旗,一份欣慰,一次鞭策和激励。永清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量、温度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