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发挥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成功调处一起返还机器设备及返还部分垫付款纠纷案件,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减少了人民群众解决争议的成本,有效将矛盾消灭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实现了对司法的减负赋能,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本案中,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因返还机器设备及部分垫付款产生纠纷,赵某将张某诉讼至滦南法院。滦南法庭倴城人民法庭对该案进行诉调登记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委托至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协调处理。
次日上午,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以及背对背的说服劝解等工作,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第三日上午,根据调解协议,张某将案涉机器设备送至赵某指定的接收地点,案件得以成功调处。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和成本,也减轻了法院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供稿:田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