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在正定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调解室,一起涉及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的租赁合同纠纷,在法庭负责人颜志岭及其团队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为青年创业群体传递了司法温度和正能量。
原告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与同学一起创业。他们与被告签订协议,租赁3个摊位,约定租期3年。由于创业项目选择上存在失误,他们的客流量和营业额持续下滑。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协商减免部分租金或提前解除合同,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向正定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涉及大学生创业群体,正定法院新安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详细分析案情,并从法律、情理、市场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力争最大限度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不利影响。
在法庭法官和驻庭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矛盾双方当事人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支付占用摊位期间租金,被告则同意放弃索赔违约金。考虑到大学生创业的不易,被告主动表示承担诉讼费,并承诺今后可以为原告提供必要帮助。双方现场将各自义务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