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人民法院管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部分履行,不仅使持续了十四年的纠纷高效化解,更是让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详情
原告李某一直经营电器生意,自2007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张某陆续从原告处进货,总计欠下李某货款4万余元。刚开始李某曾多次打电话催要,张某每次都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还款,李某想着之前双方合作还算愉快,等张某缓一缓就会还钱,便没有步步紧逼。但几年过后,李某发现张某一点还款的意向也没有,故李某之后的每一年都会到被告家中追要,但每次张某都是态度诚恳的答应着马上还钱,可就是迟迟不见行动,如此年复一年,转眼间十四年过去,张某始终没有还款,无奈之下,李某拿着张某亲自书写的欠条将这十四年的债主诉至了法院。 承办法官在仔细研究案卷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全面了解案情,期间被告张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开庭前考虑到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且双方既是同村又是多年合作伙伴,抬头不见低头见,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应是该案的最佳解决途径,于是承办法官便果断着手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先是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原告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为难被告,只是因为自身也面临资金压力,希望被告能够尽快还款。被告则解释道,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近些年生意经营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还款。见双方互不退让,一时间无法达成共识,法官便决定先行开庭。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见被告低头不语,情绪低落,便将其叫到一旁,适时的做起了调解工作:“知道你经济拮据,手里也没多少钱,可原告这么多年,也不容易,他已经退了一步,放弃利息,我觉得你也应该站在原告角度,多替对方想想。” 被告听了法官的话沉默片刻后说道:“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确实不应该拖欠这么久,我也明白原告的难处。只是我现在真的很困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法官看着被告诚恳的态度,心中有所触动,她温和的说道:“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你有诚意解决问题,总会有办法的。你可以制定一个还款计划,分期还给原告,这样既能缓解你的压力,也能让原告看到你的诚意。” 被告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法官,我愿意按照您说的做。制定一个还款计划,争取早日还清欠款。”眼见被告态度有所转变,法院便又将原告叫到一旁,讲法理、说情理,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先行偿还了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欠款被告也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原告也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本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更体现了法律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易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