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张家口市十五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五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内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报告的说明,就《条例(草案)》内容征求了专委委员意见。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经过市、县两级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对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经过研究表决,决定将根据专委会委员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报告和《条例(草案)》审查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王小军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要按照格式要求、规范标准对《条例(草案)》文本、审查报告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调整,严格把关,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要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围绕工作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