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联合海港区人社局、海港区总工会在海港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合力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仅为劳动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让职工维权工作跑出“加速度”,也促进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总对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该案中,姜某通过BOSS招聘入职秦皇岛某文化传媒公司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缴保险。后该公司口头将其辞退,且未结清工资。双方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劳动关系紧张。姜某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海港法院,提出支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诉请,共计2.6万余元。但该公司认为姜某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不应向其支付所诉款项。
为了更接地气、更高效率的化解劳动争议,海港区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将法官工作重心前移,与海港区人社局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海港区总工会紧密协作,形成了“法院+人社+工会”的多元化解纠纷模式,为争议双方搭建了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对话平台,将争议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诉讼程序引导到柔性调解程序,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高效的维护。
在调解过程中,工会对争议双方进行情绪安抚,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处理结果更加公正、合理,为调解奠定良性沟通基础。人社部门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调解技巧,耐心了解争议焦点,提出多套调解方案。法院为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调解方案依法依规,促进调解协议即时履行。经三方共同努力,最终达到当事人和解,协议款即时履行的良好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建立“法院+”多元解纷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多样、及时便捷的解纷服务,为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劳动关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