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认真践行该院出台的《关于强化判后答疑、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交通事故纠纷一审实质性化解能力。
规范判后答疑流程,明确压实工作职责。该院坚持“有裁判必答疑、有答疑必精准”的工作原则,明确办案法官为判后答疑第一责任人,在裁判文书宣判、送达过程中,同步开展释法答疑工作。对办案法官首次答疑后仍存在较大争议或误解的案件,由团队其他非承办法官进行交叉答疑,答疑后仍存在争议或确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由主管院领导和法官共同开展释法答疑。通过分层、分段式答疑工作的开展,推进答疑程序全覆盖、实质化。
丰富判后答疑方式,提高司法裁判认同感。交通事故纠纷类案多,法律、司法解释明确,依法办理并不难,但只有让群众感受到裁判的公正,才能真正实现“办好案”。该院注重丰富答疑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线上、线下同步答疑,杜绝机械式、宣判式释法,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答疑工作,弥合司法专业判断与公众朴素认知之间的“鸿沟”,努力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
做好判后答疑延伸,实现纠纷实质化解。该院坚持“全流程调解”工作理念,将调解融入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过程中,办案法官在摆事实、释法理的基础上,对接专门执行团队开展风险告知,分析影响裁判结果履行的实际因素,围绕焦点性问题开展进一步调解工作,努力在当事人接受裁判结果的同时,制定科学、有效的履行方案,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