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抓好《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监督行动工作要求,7月5日,鸡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占锋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乡人大代表和县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相关部门责任落实、防汛避险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责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浮图店镇柏三村、风正乡新风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县气象局等点位,通过座谈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对重点乡镇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四对照四检查”的要求,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检查组认为,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县政府及有关乡镇和部门重视程度较高,措施有力有序,问题排查及时,整改成效明显。但针对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检查组要求,一是严格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实际特别是转移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一预案两清单”再细化再完善,确保转移预案编制科学有效,转移人员和特殊人员清单底数清晰、责任明确。二是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台账、出入库登记台账、物资调运预案和物资转运方案,坚决杜绝防汛应急物资出现人为损坏或遗漏丢失现象。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应急物资转运入库速度,科学有序摆放各类应急物资,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切实发挥好新型应急物资储备库作用。三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对《条例》及防汛避险知识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从而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为全县平安度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