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优势,深入推进执源治理,以执前督促程序成功促成一起财产纠纷案件的履行,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中,原告甲因财产纠纷将被告乙诉讼至滦南法院,要求被告乙返还其现金10万元。滦南法院司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庭办案人员积极与双方沟通,并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乙同意共返还原告甲现金8万元并当庭返还了甲现金2万元。
为推动案件及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法庭办案人员又及时向乙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的相关手续,向其释明不履行法律确定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继续按约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法庭的督促履行下,被告乙主动与法庭干警取得联系,携尾款到法庭履行了剩余全部还款义务,从根源上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