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素平、李群江、刘金宇、李建兵、杨瑞硕、孟宪鹏,秘书长李海林和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邢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传记,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听取和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应的调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邢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后表决通过了《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