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效果,7月12、15、16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文勤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正国参加,赴隆化县、丰宁县、双滦区,就《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村(社区)等单位,详细了解我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存在问题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刘文勤就做好《条例》的制定工作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法治化水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全市大局出发,针对多发、易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从源头预防,及时排查化解,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法治保障。要着重解决排查化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体制机制性障碍等问题,健全完善县乡村矛盾纠纷一体多元的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确保条例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承德和平安承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立法咨询专家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