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机制,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突出保障民生和挽救危困企业双管齐下,坚持能动履职,推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
该院强化案件研判,因案施策,甄别具有发展可能的困境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持续推进“执转破”,加强执行与破产的程序衔接,积极落实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任务,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及时转入破产程序。对于具备挽救可能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有效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引导、监督管理人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中,该院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破产案件适当简化各环节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破产财产多次流拍,无法变现,致使审理周期过长的,积极采取变价出售等方式灵活处置破产财产,有效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加强对预重整方案的引导和释明,在申请人申请破产时,优先引导进行预重整,防止案件审理周期过长而影响办案效率。
该院积极推进落实与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联合发布的《关于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借助破产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与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凝聚合力,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加强府院联动,统筹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风险隐患预警、信息共享、应急协调处置及联合调研等,积极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突出前端治理,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发展现状把脉问诊,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对困境企业的监督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