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您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孩子的彩礼钱要回来了,我是来当面对您表达感谢的。”7月10日,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的原告父亲在收到被告返回的彩礼款后,专程来到大名县人民法院,对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与被告霍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相恋,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决定结婚。双方在订婚时,原告一家给付被告包含房屋装修款在内的彩礼共计16.8万元,双方于2022年2月举办了结婚仪式。原、被告共同生活后,被告发现原告对其隐瞒了身患疾病的事实,感到非常不满,原、被告双方及家人因此产生矛盾,原、被告也一直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后被告家人向原告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原告一家则要求被告退还彩礼,因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将被告诉至大名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及其所在村村委会,对双方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经了解,原告家庭条件一般,为结婚花费了20余万元,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而被告是一名残疾人,家庭也不富裕,双方共同生活后,两家沟通不顺,再加上原告身患疾病,所以被告父亲想要为女儿重新寻一门亲事。
理清了基本案情之后,承办法官积极地与村调解委员会联系,多次联合上门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开展调解工作,立足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和家庭实际进行了沟通引导,并耐心地讲解了关于彩礼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并就彩礼退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退还原告部分彩礼,原告同意解除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