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一环,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综合司法保护,注重犯罪预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深化综合履职,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检察蓝天”。
“检察+家庭”
督促家庭监护履职
曲周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在学校、社区等建立了11个家庭教育指导站,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家庭教育座谈会20余场,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现场授课6场,助力“虎爸虎妈”科学带娃。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同时引入邯郸市麦田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涉案家庭的教育指导5件,让罪错未成年人有效回归社会。走进企业开展家庭法治教育3场,以好的家风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生产经营。
“检察+学校”
促推学校安全建设
曲周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教体局、团县委等多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检校协作,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以打造“润苗工程”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为抓手,持续走进多所学校,为同学们送上“法治课堂”。今年以来,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场,有效维护校园安全。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全县政法单位实现辖区12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与专门学校衔接,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对学校、医院等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15场,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等犯罪。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13次,不断完善规范校园安全建设,共同推动校园安全制度建设。
“检察+社会”
延伸监督保护触角
为延伸检察触角,打通关爱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曲周县检察院在10个乡镇分别成立“润苗工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引入社工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交由专业社会力量承担,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逐步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已有5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方式让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未检工作,进一步延伸监督和保护的触角,全面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移送线索、共享信息、法治宣传等积极协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促使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检察+网络”
筑牢网络保护“防火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曲周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文广旅局等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检查行动12次,针对没有对未成年人身份进行严格验证和在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的要求依法整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联合公安部门走进校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7次,不断引导同学们提升网络素养,强化法治观念,正确、安全使用网络。
2023年,该院从严从快办理了一起网络淫秽直播案件,并开展综合履职,依法向县文广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联合县文广旅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淫秽网络直播专项整治行动。
“检察+政府”
加强与政府协作配合
曲周县检察院配合、协同有关政府部门建立相关的工作联动机制,争取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重视支持,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贫困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信息双向移送机制,对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司法救助。
该院办理的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发现李某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3个子女,均未成年,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院制发行政检察建议送达民政部门,将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均纳入了保障范围,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同时,该院充分运用微信、明白纸等方式,在全县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督促各乡镇认真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工作,使全县30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