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文华带领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实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荣盛天同府项目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公寓、食堂项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了座谈会。检查组对区政府绿色建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区政府积极贯彻实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石家庄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等相关法规政策在我区落地落实。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目标任务及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与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崇尚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继续加大对绿色建筑发展的资金投入,配足配强专业执法监督的技术人员。
检查组强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多措并举从严抓好绿色建筑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做好建筑室内空气流动的设计以及光照时间长度合理化的设计,根据人们的实际需求,结合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进行相应的设计建造,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居住生活环境。二要提高建筑科技含量。在材料过关与否上做文章,把好绿色建筑工程材料质量关。在技术可行性上下狠劲,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引导设计、施工等单位积极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三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关。在提升监督、检查和验收的能力上见实招,加大专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专业先进的检验设备。在施工和验收标准的刚性执行上出重拳,高标准规范和落实监督和验收各项流程。不断强化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督,落实省人大三项联动监督,进一步推动长安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