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强化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晋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近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三账”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三账”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强化监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三账”即“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监督部门“一把手”建立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责任账;年中,组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人完成建账任务;年底,对建账责任人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交账测评。
《办法》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建账对象、建账内容、建账程序、查账程序、交账程序、结果处理。建账对象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建账内容是人大监督对象的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及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民生实事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建账程序是,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向“一府一委两院”发出建账通知,建账责任人填写建账册。建账册填写好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定签字后,交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查账程序,即市人大常委会年中发出查账通知,组织代表深入建账责任单位,听取建账责任人上半年建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工作汇报。交账程序,即,市人大常委会年底前发出交账通知,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建账责任人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交账结果的处理,即每年三账”监督工作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结果报告市委、反馈“一府一委两院”,并向社会公布。在监督过程中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或者敷衍应付、民主测评排名最后的,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