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行动第一执法检查组赴阜城县,就《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码头镇大龙湾村应急避险场所、南运河老马村险工段、县防汛物资储备库等点位,检查了《条例》宣传贯彻、物资储备、隐患排查、转移场所设置等情况,并听取了县政府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及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对阜城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执法检查组强调,今年汛期是《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汛期,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至关重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备汛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防汛意识,推动《条例》全面落实落细。要进一步做好防汛避险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队伍准备,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配齐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