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群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行动第二检查组,深入沙河市、广宗县、平乡县就《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沙河市渡口川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渡口村,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整治项目、广宗县府前街邯黄铁路桥下,平乡县滏阳河人民闸等点位,听取市水务局相关领域工作完成情况及三个县(市)人大、政府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清单、台账等,详细了解《条例》宣传贯彻、防汛应急准备、防汛避险应急演练等情况,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检查组指出,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摸清薄弱环节问题底数,建立相关清单台账,精准抓住问题症结,狠抓整改落实,因地制宜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备齐备足应急物资,提高突发事件下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常态化组织应急演练,普及避险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