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妹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梁久丰主持会议。会议先后听取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的汇报,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
张妹芝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和活态呈现,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中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是依法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用法治力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有效实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张妹芝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守“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紧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全面压实政府法定职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要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政府保护职责落实、非遗调查、非遗名录体系建设、非遗传承与传播、非遗合理利用等的贯彻实施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搞清楚,剖析根源,找准整改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强化普法宣传,确保工作实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我省非遗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文化强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