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将“三源共治”向物业领域延伸,开展以物业类纠纷治理为专题的“双创建、双提升”品牌培优活动(即创建无讼社区和无讼物业服务公司,提升物业服务公司服务水平和业主缴费率),以能动司法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2023年至今,该院共受理物业类纠纷614件,其中45件调解结案,216件撤诉处理,206件即时清结;收案总数同比下降581件,降幅达48.6%。
做好诉前分流调解,止纷于未诉。该院强化诉前案件分类,依托法官工作站,强化与街道、社区及物业协作联动,合力推动物业纠纷诉前分流、就地化解。业主张某购买小区附属车位存在渗水问题,开发商两年内多次维修。张某认为维修时间过长,影响车位出租,便两年多未缴物业费。该案分流至法官工作站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街道工作人员联系,与物业公司进行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物业公司减免部分物业费补偿业主损失,双方达成和解,使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
开展类案示范裁判,定纷于诉中。该院深化府院联动,采取示范判决引导调解。对欠缴物业费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合理分流,对能联系上的居民诉前催告,督促主动交费;诉前催收无果的,联合社区、住建部门展开“法院+社区+部门”“三力联调”;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选取案件通过绿色通道分流至速裁庭,启动速裁快审程序,以示范判决带动调解。某小区物业公司先后向莲池法院提交了近百份起诉状,请求判令该小区居民缴纳物业管理费。该院对分流后无法调解的,十天内作出示范判决,成功化解38件类案纠纷,推动案件从“办理一案”向“治理一片”转变。
加强判后调研分析,治理于诉后。该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作用,对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一方面回访调研辖区相关物业公司、涉案业主,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更规范;另一方面发出司法建议,联合政府相关部门督促物业进行行业管理,完善规则,规范流程,减少衍生矛盾。针对近两年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呈现的数量大、系列案件多、诉求较为统一、具有可调解性等特点,该院深入分析原因,向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2024年1号司法建议,建议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准入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等7条建议,并定期与住建局沟通联络,跟踪落实情况,共同推进物业类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和治理工作,真正以“小物业”保障“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