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时间跨度近五年之久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农民工的忧“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原告陈某给被告金某打工,从事装饰装潢工作。期间,被告金某共拖欠原告陈某劳务费7020元,此款经原告陈某多次催要,但被告金某总是躲避不见或推诿搪塞。原告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金某给付劳务费。
滦南法院受理该案后,诉讼服务中心办案人员在诉前调解阶段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被告金某未给付原告劳务费的原因系原告陈某在从事装饰装潢工作过程中中途离场,耽误了被告金某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工期,并给其造成了一定损失,被告金某感觉自己也很委屈。同时,双方对欠付劳务费起因都认可,只是对欠付劳务费金额存有争议。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案涉数额不大,承办法官遂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理性对待此事,但未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转入立案后,在案件前期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又在情理法的结合下,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都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对劳务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金某一次性给付原告陈某4000元,双方对劳务费一事再无纠纷。
至此,一起时间跨度近5年的欠薪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