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一农场法庭受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在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且当庭履行,该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在校大学生,上课时因为琐事发生口角,在一时冲动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一方受伤。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伤者遂诉至曹妃甸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等损失。
主办法官经过阅卷后,认为标的额不大,发生该事件也是因为双方年轻气盛,且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因此,不能仅仅判决结案了事,主要问题在于解开双方心结。于是,主办法官决定先联系被告,了解事件详细经过。但没想到的是,因为被告更换手机号无法联系,导致送达出现困难。考虑到直接去学校送达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干警便先行联系了该学校教务处工作人员,通知该学生到法庭来领取传票。后被告及其家长至法庭领取传票,经过法官耐心的解释,被告表示认可赔偿原告。法官电话联系原告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该案圆满解决。
该案的解决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同时也给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他们以后的学习、生活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