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东新庄法庭收到一面书有“热情公正 办案高效”的锦旗。鲜艳的锦旗,满含着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认同与感激。
2023年初,遵化东新庄镇某村委会找到甲某为村委会修建排水沟水泥板,甲某找到原告乙某等人共同施工。施工过程中,原告不慎踩空掉到排水沟内受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乙某将村委会与甲某诉至法院。
审理中,村委会称是将修建排水沟水泥板工作承包给甲某,并已给付甲某定金。甲某称其与乙某一样都是务工,不是承包者,其为乙某垫付医疗费6万元,要求乙某返还。由于各方就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争议太大,承办法官决定先开庭审理案件,查明事实,理清各方争议焦点。
庭审结束后,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晰,主办人草拟了判决书,根据各方举证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对争议焦点作出了认定。了解到该村人情氛围较浓,具有一定调解基础,主办人融情于理,积极就证据和法律规定向各方进行了释明,组织二被告对各自赔偿数额进行了确定,引导各方互谅互让,以调解结案。最终,各方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