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4月29日在晋州市委党校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增占,副主任冯寸改、陈国兴、王光辉、陈敏芝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冀涛、市法院院长聂榆峰、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军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英正,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增占主持。
会议通过议程后,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更改名称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账”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坑塘保护和利用的决定(草案);关于许可对一名晋州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上述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寸改就关于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更改名称的决定(草案)作了情况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负责同志分别就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账”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农村坑塘保护和利用的决定(草案)、关于许可对一名晋州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等情况作了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更改名称的决定、关于加强坑塘保护和利用的决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三账”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作出了许可对一名晋州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兴,副市长冀涛、市法院院长聂榆峰分别就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拟被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初次拟任正职职务人选作了供职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作者单位:晋州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