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胡各庄法庭与执行局联动,成功执结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本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因欠付申请执行人李某某5000余元未能偿还,被诉至滦南法院。滦南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王某向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王某一直未能履行判决内容,李某某遂向胡各庄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胡各庄法庭受理该执行案件后,首先利用诉讼过程中曾联系过被执行人的办案优势,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且行踪不明。办案人员随即与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在得到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后作出布控,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在动员被执行人还款无果后,将其强制拘传至法庭羁押室,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强大执行威慑力,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并当场联系家人送来现金,将所有案款一次性履行到位。
至此,该案在法庭得以成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