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试行)》关于对推进集中执行团队包片方式为主的要求,充分抓住被执行人雨天在家不外出的有利战机,切实保障民生,发挥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优势,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4月23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和2名乡镇干部的通力配合下,开展“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
此次执行行动,由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任总指挥,滦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保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会军任副总指挥,人民法庭及部分执行局干警参加行动。
参加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预案部署,兵分3路从司各庄法庭出发,分头开展执行行动。本次执行行动是滦南法院在全面总结人民法庭前期直接执行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的“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专项行动。行动前夕,司各庄法庭将涉及此次执行行动的案件以村为单位逐案建立了工作台账,为行动高效率开展奠定了先期基础。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贯彻“文明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又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
此次执行行动,共入户15家,拘传被执行人5人,达成执行和解8件,执行结案20件,对1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金额21.6万元。
通过行动开展,进一步深化了滦南法院对“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的探索,丰富了人民法庭执行经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捍卫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