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过程中,坚持实行“不起诉+公开听证”模式。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办理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狩猎等5起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能听证尽听证,提升办案质效。该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能听证尽听证”要求,通过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汲取司法办案所需智慧,开阔办案人员思路,加强社会监督和相关制约,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运用“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选准听证人员,参考“外脑”智慧。该院在听证前找准案件症结和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保障听证人员运用自身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客观公正把握案件涉及的专业和焦点问题,就听证事项进行集中讨论,深入分析,正确表达听证员的看法与见解,从而得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
梳理焦点问题,确保听证效果。承办检察官细致阅卷,准确把握焦点问题。听证会上客观全面介绍案情,围绕争议焦点详细展示案件证据,充分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起因情况、社会矛盾的化解情况等事实予以说明,引导听证活动始终聚焦关键点展开。
重视办案质效,做好“后半篇文章”。该院参考听证员意见,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为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在对被不起诉人依法公开宣告的同时,寓法于理进行训诫,开展法治教育,以“训”触动其敬畏之心,以“诫”激发其责任担当,实现让参与人知法、懂法、守法、信法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