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良好的家风家教至关重要。
3月25日下午,裕华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冯丽娟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常年疏于关心教育孩子的6名监护人到裕华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履行相关义务。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冯丽娟发现被告未成年人因受成长环境影响,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其走上了犯罪道路与监护人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有一定关系。为了帮助被告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回正轨,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冯丽娟向被告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为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地生效,裕华法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在发出指导令当日邀请石家庄高新区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高级社工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孙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帮教意见和建议。被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接受指导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对自身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进行了检讨反省,并表示将加强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孩子遵法守法,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旨在以司法权威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责令家长“依法带娃”。裕华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合有关机构组织定期回访、跟踪帮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助力法律、社会、家庭全方位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