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动员会,就工作评议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6月份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和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动员会上宣读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三家被评议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刘辰彦强调,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深刻认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地位和作用;把握关键环节,确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取得扎实成效。被评议单位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勇于自省,深查细纠,扎实整改,促进提升。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开展评议调查,确保评议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全市公检法机关要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为契机,扎实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福明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郑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英杰出席会议。